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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工作部教学工作条例

发布日期:2022-10-02    作者:体育工作部     点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新时期人才培养的需要,深化高校体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建立一支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教学工作条例。

第二章教学组织及职责

第二条教学工作在体育工作部领导下进行,由部主管部长、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具体负责实施。 教学主管部长全面负责教学管理工作,贯彻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任务和规定,对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第三条教学秘书在主管部长的指导下,下达体育工作部有关教学方面的任务及有关教学的各项规定,并协助主管部长对与教学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统筹安排。

第四条教研室主任在主管部长指导下,带领教研室全体教师,具体组织实施各项教学活动、学生群体工作、各种形式的体育比赛以及检查所在教研室全体教师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教学大纲、教学进度及教材管理

第五条教学大纲是教学的主要文件,是体育教学工作开展和实施的依据。教研室应根据教学计划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体育工作部修订的教学大纲。

第六条体育工作部主管部长组织各学科带头人根据大纲要求制定各项目的教学进度和课时计划,作为教师教学备课的依据。

第七条教材一般情况下应选用国家或省级统编教材,或由体育工作部统一编制的教学用书,教师本人不能随意选用教学用书。

第四章备课与教法研究管理

第八条教法研究是改进教学、加强业务学习和提高业务水平提高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是教学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第九条教师要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尤其是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将改革的思路、方法、内容及时地渗透到教学过程当中。

第十条集体备课时,担任主讲教师必须事先制定讲授计划,按照大纲要求做好教学准备。

第十一条教师集体备课时要积极提出问题,寻找不足,加强教师间专项理论知识与技术素质方面及经验方面的交流,使集体备课真正达到相互促进,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良好效果。

第十二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专项业务积极锻炼,保持充沛的精力和良好的身体素质与技能,严格技术动作的规范性,教法及手段要灵活多样。                                        

第五章课时计划(教案)管理

第十三条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认真书写教案,要熟练掌握教学内容,了解学生体能情况,选用科学的、行之有效的教学手段和方法。

第十四条教案管理采用周一预示制度,教师必须每周周一将本周教案上交教研室进行预示,并由教研室主任负责检查验收,教研室主任签字后方可上课。

第六章课堂教学与课堂常规

第十五条体育教学是学校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育教师的本职工作,教师要具有高度的责任感,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把思想品德教育寓于全部教学过程中,努力做到教书育人。

第十六条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教学进度和教学要求上课,认真备课,并带教案上课,要求授课内容与教学进度相符或同步。

第十七条教师要在课前10分钟到场,做好上课的准备工作,合理安排或部署上课场地及所需器材,为课堂教学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第十八条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不得以任何理由而迟到或早退,特殊天气等原因需由体育工作部主管部长直接通知和安排。

第十九条教师上课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衣着整洁,必须穿着运动服、运动鞋,不得穿短裤、跨带背心,不得戴手套、围巾、帽子等物品。女教师不得戴耳坠、戒指和手镯等饰品。

第二十条教师在夏季应面向或斜向阳光站立,冬季上课,教师应该面向有风的方向,让学生面向阳光站立。

第二十一条教师要保证教学过程的完整性,要亲自带领学生的做好准备活动及放松整理活动,并且同时要加强安全教育,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二条教师因病、因事不能正常上课时,须提前半天请假,以便安排调课。

第二十三条任课教师不得私自调课、合课或换课,如有特殊情况,须上报体育工作部教学科研办公室,经请示批准后由相关教研室做出统一安排。

第二十四条教师上课要严格考勤,及时掌握学生出勤情况。

第二十五条教师上课期间不得会客吸烟,聚集闲谈或接打电话,不得随意离开教学场地,不允许教师酒后上课。

第二十六条教师应教育学生爱护体育器材,下课时及时归还,对丢失或人为损坏教学场地器材的行为,依照“河北科技大学体育器材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赔偿。

第七章学生成绩管理

第二十七条教师在考试中必须要坚持严肃认真、公平合理的原则,统一标准,统一尺度。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考试。

第二十八条学生成绩填报要求在网上填写,任课教师一定要做到认真、准确、及时,不能出现漏报、错报或误报成绩情况。

第二十九条教师要按时填报学生成绩,填报后将学生成绩册上交教研室,并以教研室为单位上交到教学科研办公室统一管理留档保存。    

第八章其它

第三十条体育工作部所有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本条例规定执行。本条例中未包括的事宜,由体育工作部部务会会研究决定。